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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捐款 |
| 服务平台 |
| 备案编号: | 51440117668147184DA21001 | ||||
| 起止日期: | 2021-02-12 至 2028-12-31 | ||||
| 所属机构: | 广州市从化区慈善会 | ||||
| 捐赠方式: | 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邮政汇款,财付通,其他 | ||||
| 募捐方式: | 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 | ||||
| 发布平台: | 腾讯公益,广益联募,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 | ||||
| 捐赠目的: | 帮助因各种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 | ||||
| 款物用途: | 一、救助对象: 1.慈善医疗救助对象:经政府医疗救助后,仍然困难的,可以申请慈善医疗救助,主要是本区户籍人员或正在本区就读的非户籍学生、在本区工作连续两年缴纳本市社保的来穗人员,患重大疾病自负医疗费用较大。 2.应急救助对象:主要是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医疗或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经政府临时救助后,仍然困难的。 3.特殊救助对象:主要是针对无法申请政府救助,但确实困难的特殊对象,由区慈会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讨论研究,全员超过2/3表决同意的,可以申请慈善救助。 二、救助标准: 1.慈善医疗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一救助对象在一个慈善医疗救助年度内按最高不超过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8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2.慈善应急救助标准的按申请人在本区共同生活的家庭人数,每人累计发放不超过突发事件发生地3个月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按紧急救治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3.无法申请政府救助的特殊对象,酌情给予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慰问金,原则上每次最高不超过5000元,年累计最高救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其他帮扶救助:引入商业保险等参与慈善救助,为一老一少、困难人员等群体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种等提供参保资助;困难群众日常慰问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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